您的位置:首页 -> 人事师资 -> 岗位管理 -> 正文
关于独立设置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0-30 16:58 点击次数:

校党字〔201512

 

 

关于独立设置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

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单位:

经研究决定,以实践教学中心为基础,整合教务处、校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等部门的相关创业教育职能,独立设置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负责全校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

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按正处级单位管理,下设办公室、教学服务部、创业教育中心。

 

附件:1.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工作职责

2.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岗位设置一览表

 

 

中共湖南商学院委员会

                           2015521

附件1

 

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创业教育的整体规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开设创业教育系列课程,开展创业教育系列培训,举办创新创业系列竞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

2.负责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践基地及创业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创业仿真项目训练及学生创业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孵化服务。

3.负责组织全校创业教育教师的选拔、培训和交流,构建专兼职结合的创业导师队伍,不断优化创业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4.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参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制定,不断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5.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安排,组织编制相关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手册等基本教学文件,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为实验教学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支持。

6.参与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相关实验室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建设,积极推进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的开放,不断增强实验室的活力。

7.负责吸收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新成果,组织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及实验课程,不断更新相关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创新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8.负责做好全校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任务的安排协调及考核评估,规范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档案管理,做好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相关总结材料的收集与上报工作。

9.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岗位设置一览表

岗位/机构

具体岗位名称

职数

岗位职责

岗位性质

 

主任(正处)

1

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与协调。

专业技术

副主任

副主任(副处)

1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专业技术

办公室

主任(正科)

1

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

其他专技

教学服务部

主任(正科)

1

主持教学服务部工作,主要负责教学仪器设备及软件管理与维护。

其他专技

副主任(副科)

1

协助教学服务部主任工作,主要负责教学任务编排与调度。

其他专技

实验室管理员

5

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

其他专技

创业教育中心

主任(正科)

1

负责创业教育中心日常工作,起草相关制度文件。

专业技术

副主任(副科)

1

协助创业教育中心主任工作,主要负责创业教育课程建设。

专业技术

专任教师

3

承担全校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参与学生创业项目指导与孵化服务。

专业技术

干事(科员)

1

负责学生创业园区的日常管理。

其他专技

 

16

 

 

 

更多关于: 的信息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