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关于做好学校信息公开事项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依据校内各单位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度,湖南商学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全面深化学校各领域综合改革。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部门的相关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着力推进高校民主管理,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督促检查,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有效提升,全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
一是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学校治理水平、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把做好相关工作写进了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报告,写进了学校章程。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由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和群团组织监督检查,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在原有工作体制机制趋于成熟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新一轮人事变动和机构调整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员及时加以变更;持续开展了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相关调研检查,重点关注校内各单位落实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情况,提高师生对学校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的具体举措等;继续深化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督促二级单位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目录,聚焦群众最关心、最希望、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切实加强本单位民主管理。
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深化。持续深化推进了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本学年度,重点推进干部任用、分配制度、机构调整、招生就业、财务、基建、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均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本年度,学校着力推进物资设备采购及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主页开辟“校园公告”栏,集中发布各类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公告、公示信息等,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四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日益增强。学校以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为契机,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增强学校信息公开网的功能,安排专人开展网站的建设与维护,使之作用得到全面有效发挥。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2015年9月21日,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正式开通。党政办、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后勤处、北津学院、保卫处、团委、学生会等部门在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为广大师生提供办事指引、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数据查询、信访接待、舆情回应等方面的服务内容,除现场受理外,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还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渠道受理师生诉求,为师生提供一个信息公开和反馈的渠道。截至日前,教育阳光服务热线接受来电187起,阳光服务窗口接受来访111起,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接受来访163起,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常驻部门共办理事项1556起,均做到及时反馈和办理。
五是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不断强化。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切实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执行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对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均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参与监督全过程;由纪检等部门定期对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的落实,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通过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信访办、信息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接受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比,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凸显工作成效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已主动公开的事项
基本信息: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重要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经费预决算等。本年度重点公开的信息包括学校章程、分配改革方案、非事业编人员工资标准等。
招生考试信息: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对涉及学生的收费项目,均在财务收费大厅以及学生报到现场向学生公布收费标准。
人事师资信息: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教学质量信息: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
学风建设信息: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学位、学科信息: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其他: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
2.主动公开的形式
(1)网络形式:湖南商学院网站、校园行政办公系统、上报政务平台信息、官方微信平台、学工在线微信号、上级部门官方网站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学校官方微信自2015年开通以来,订阅人数近24000人,发布信息近460条。
(2)纸质资料:学校党委文件、行政文件及部门文件等。
(3)传统媒体: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张贴公告等。
此外,学校还通过定期召开教代会、学代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向师生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党政办公室,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党政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5-2016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学校还设立了书记校长信箱、网站咨询问答、意见箱、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对广大教职工生的提问咨询、意见建议进行协调处理。总的说来,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肯定。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针对信息公开的民主评议工作,通过组织师生代表座谈会,倾听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校师生员工充分理解并积极支持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学校积极主动、及时地公开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媒介的努力表示满意,评议良好。2015-2016学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尽管学校在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突破,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断深化,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不能较好满足工作要求,对信息公开有效性的研究有待加强;部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待进一步规范;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动参与性不够等。基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各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校各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职能部门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学校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运行办法。
二是不断激发公众参与意识。利用多平台、多载体,发动各部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宣传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重点加强与广大教师和学生形成互动与交流,加深他们对信息公开政策、流程的了解程度,提高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湖南商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清单所列各项内容公开任务,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到位。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按照工作分工,分解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与平台建设。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队伍建设力度,充实工作人员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和二级学院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学习,全面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建设好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质量。在信息公开内容上,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链条,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湖南商学院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