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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商学院委员会关于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4-10-30 19:03 点击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3月至4月,省属高校巡视组对湖南商学院进行了巡视。6月5日,巡视组向湖南商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既肯定了我校工作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对我校各项工作的有力鞭策和激励。学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属高校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1.统一思想认识。省属高校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后,我校党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提高认识、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省属高校巡视组的要求,紧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省委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动力,进一步促进我校高水平商科大学的建设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巡视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党政办、纪检监察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制定了《湖南商学院关于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具体的牵头校领导、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3.明确整改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不缩小、不遗漏,做到有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对涉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坚持开门整改。始终坚持整改工作敞开大门,将整改工作全过程置于广大教职员工监督之下,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真诚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坚持既治标又治本,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做到整改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对整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项目,随时进行工作调度,专题研究,集中力量解决。四是坚持务求实效。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把解决问题的成效体现在问题整改的实效上,体现在教职员工的满意度上,体现在办学质量的提高上。

二、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了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交流,努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针对领导班子沟通不够的问题,学校党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班子内部扎实开展谈心交心。书记、校长逐一与班子成员深入交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心谈话突出“四个重点”,即谈突出问题、谈深层次矛盾、谈思想障碍、谈差距不足。一个月内,班子之间开展了3轮一对一谈心交心,互相帮助查找问题240多条。通过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相互之间敞开了心扉,及时沟通了思想、交换了意见,促进了相互理解,达到了增强班子凝聚力和团结共进的目的。

二是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16日至17日学校党委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具体深刻、见人见事,深挖思想根源,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方向,相互批评中,班子全体成员坚持从公心出发,敢于拿起批评的武器,真刀真枪、辣味十足、见筋见骨地对他人提出批评意见,揭伤疤、戳痛处,相互提出了3条以上实质性的批评意见。民主生活会贯彻了整风精神,党委班子成员诚心诚意地沟通思想,推心置腹地交换意见,把关心、关怀、关爱送给同志,让人脸上火辣辣、心里热乎乎,整个过程既有红红脸、出出汗的紧张和严肃,又有加加油、鼓鼓劲的团结与和谐,极大地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2.关于领导之间、机关处室之间配合不够,办事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干部作风教育。校党委和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部门普遍进行了一次清洗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的大扫除,为整顿机关作风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学校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若干制度》,出台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主辅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办事信息公开制、失职追究制。各机关部门进一步清理了管理职能,完善了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切实优化了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办事高效的机关服务管理体系,推进了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学校下发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采取专项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对干部作风开展了督查,强化了监督问责,机关部门的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作风纪律显著提高。同时,学校正在研究出台《湖南商学院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力求建立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

3.关于文山会海的问题

一是大力减少会议。整治了学校会议偏多、规模偏大、时间偏长、会议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重新修订了《湖南商学院会议管理办法》,建立了职能部门会议报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减少出席会议的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和审批制度,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效率。能在校内召开的会议在校内召开。会议活动现场布置简朴,工作会议原则上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等。

二是大力减少文件。整治了文件偏多、多头重复发文,基层给上级单位多头重复报送材料等现象。精简了文件简报,少发文、发短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提高了办文质量。

三是大力减少简报、内部刊物。各单位、部门一般不再编发简报,目前学校只有2种且均为电子版,分别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和《经济管理文献信息集萃》。同时,学校进一步加大了自查的力度,凡是与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无关的内部刊物一律停刊或取缔。

4.关于领导干部出国次数偏多的问题

学校按照“计划管理、因事定人、限量控制、严格规范”的原则,从严管控公款出国批次及人数,规范公款出国(境)管理工作。不安排照顾性出访,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出访任务、人员安排、行程安排等都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在全校进行公示。2014年公款出国较2013年批次减少50%,人数减少66.67%。目前,学校已制定相关文件,规定严禁公款出国旅游。

5.关于校风存在不良现象的问题

一是强化了校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行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对于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工作,及时在一定的范围通报进展和遇到的困难,使党员对党内事务,群众对校内事务有更多了解和参与,为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创造条件,也为消除隔阂、减少猜疑创造了良好氛围。

二是畅通了校内信访举报渠道,保障师生员工行使正当的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了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书记校长信箱、电子邮箱以及校纪委网络举报平台等多条信访、投诉及举报渠道,对于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的,学校认真对待,逐一受理、仔细核查、严肃处理相关违纪人员。

三是弘扬正气,遏制邪气。积极倡导在校园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努力传递正能量,坚决打击歪风邪气。把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正常举报、提合理化建议与造谣诬告、恶意的人身攻击等违法行为区别开来,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诋毁诬告、造谣生事等不良行为将追究责任,予以严肃查处。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运用了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等载体,深入宣传巡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二)干部人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校人员编制紧,教师人数不够,引进人才受限,评聘高级职称指标紧缺的问题

学校正在积极争取,提请上级有关部门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已经于7月初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关于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申请报告。

2.关于个别机构设置变动频繁的问题

2013年,我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等3个学科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014年,按照理顺工作关系的实际需要,据《关于同意调整湖南商学院部分内设党政管理机构的函》(湘编〔2014〕104号),撤销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办,设立了研究生院,作为二级教学院部负责我校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这一调整经过了上级部门的核准,符合相关要求。今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避免机构设置变动频繁的情况。

3.关于个别干部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了全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全面系统的学习中央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队伍进一步熟悉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肃清了关于干部工作过程中的片面认识,强化了对好干部标准的理解,充分统一了思想。

二是制定了《湖南商学院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按程序和要求交流调整了19名正处级干部到新的工作岗位任职,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结构,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三是严格对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扎实搞好干部调整。上半年,学校按照干部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已完成了两轮处级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完成处科级干部的后续调整配备工作。

下一步,学校将对照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尽快修订学校层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考核办法、干部退出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为学校加快建设高水平商科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4.关于行政化倾向比较严重的问题

一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引导机关干部切实转变观念,尊重师生意见,真正以学生为本,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服务、为教师服务”的理念。

二是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作用,下大力气克服学校管理中的行政化倾向。学校正在积极推进章程建设,力求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合作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完成了《湖南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制订工作,目前已形成《湖南商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草案)》。下一步,将制订并实施《湖南商学院学术委员会改选方案》,力争下半年组建完成新一届湖南商学院学术委员会。切实提高学术组织在高校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相互配合。

(三)科研工作中课题经费使用审核把关不严、科研管理制度滞后的问题

一是修订了《湖南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报帐管理的通知》,完成了《湖南商学院权威刊物目录》、《湖南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湖南商学院科研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制定了修改草案。

二是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报帐。科研经费开支名目按财务科目细化,据实填报。如教师赴外地出差调研报帐,不能只笼统填报差旅费金额,必须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财务科目明细填报,同时附会议通知、参会回执等附件才能报销。强化了每笔经费开支的过程管理,如办公用品报帐必须有详细的清单、会议费报销必须有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举办的相关材料等。

三是颁布实施了《湖南商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开展了系列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活动,强化了教师和学生遵守学术纪律的自觉性,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正在形成之中。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开展科研诚信、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学习活动,力争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同和自觉遵守。同时,颁布实施一批新的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南商学院权威刊物目录》、《湖南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湖南商学院科研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尽快将修订稿颁布实施。

(四)绩效工资改革的问题

一是加强调研,更广泛地听取了广大教职工对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意见。对2013年绩效工资分配执行情况,以及2014年绩效工资预拨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分析了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为下一步绩效工资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信息。对各二级单位尤其是教学院部,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研,召开了15场次专题座谈会,走访了35个二级单位。对教职工陆续反映的一些绩效工资方面的个别问题和意见一一查实,并予以及时解决或回复。

二是制定并落实了《〈湖南商学院绩效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若干补充规定》。对二级教学院(部)“三办”(教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跨学院上课的课时计算,以及受处分人员绩效工资扣发标准等各二级单位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做出了可操作的细则规定。并已根据《补充规定》增发了二级教学院(部)减免教学工作量绩效工资额;补发了2013年聘请外校教师协议课酬与学校单位课时酬金标准的差额;对“三办”人员岗位进行重新核定,并根据新核定的情况补发了相应增加的岗位绩效工资额。

三是妥善安置了原商汽厂内退职工返岗,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对原商汽厂内退职工37人进行了返岗安排,按学校同类同级人员享受同等绩效工资待遇。同时根据湘人社发〔2014〕24号文件规定,及时调整申报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按新标准提高了离退休人员补贴,并已经发放到位。

四是启动定编定岗工作,夯实绩效工资改革基础。制订了核定办法以及各二级单位各类岗位编制的草案,编制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各岗位人员岗位工作职责的草案,两个草案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完善、确定。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绩效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督促各二级教学院(部)完善并落实本学院(部)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制定学校绩效考核指导性意见。绩效工资改革的这些制度性设计,点多面广,需要进一步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校内外调研,并涉及到财务预算的调整,力争在今年年底完成。

(五)教学工作经费投入的问题

一是从2014年起补拨因化债而核减的20%的专业建设经费,2014年补拨金额为14.7万元;从2014年起每个专业(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除外)新增专业建设经费1万元,全校共计新增经费40万元。

二是以课程群建设为重点,2014年立项资助建设10门左右的教学改革示范课程,每门课程立项资助建设经费1万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立项资助课程经费的使用管理,不断深化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目前已初步完成2014年教学改革示范课程的组织申报,开学后即组织立项评审。

下一步,学校计划于2014年9月组织专题调研,制定新的实验室建设维护费预算、教学用计算机设备报废更新、学科竞赛资助及生均实习费预算标准,确保实践教学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同时,制定《湖南商学院教师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教师发展专项基金,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我校整改工作目前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仅仅是整体工作改进的一个起点。学校党委决心把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好长期的深化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二是着力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在巡视组反馈意见中,相当一部分问题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或长期思想观念松懈造成的,下一步,我校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营造创建高水平商科大学的良好氛围。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校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689271;邮政信箱:湖南商学院党政办公室;邮编:410205;电子邮箱:dzb@hnuc.edu.cn。

 

 

              中共湖南商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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