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工作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胡春华等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1、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职称 |
现任职务 |
拟任职务 |
胡春华 |
汉族 |
1973.04 |
中共党员 |
博士 |
教授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
教务处处长/本科教学工作评建办公室主任 |
付剑辉 |
汉族 |
1974.01 |
中共党员 |
硕士 |
讲师 |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校办公室副主任 |
基建处处长 |
李陈华 |
汉族 |
1973.02 |
民盟 |
博士 |
教授 |
经济与贸易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
经济与贸易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 |
丁小尧 |
汉族 |
1964.10 |
中共党员 |
本科 |
特三级烹调师 |
后勤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后勤处处长) |
彭焕才 |
汉族 |
1963.12 |
中共党员 |
硕士 |
教授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副主任
(主持日常工作)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主任 |
2、公示期从2014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3、公示期间,欢迎全校教职员工向校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反映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举报电话:88689053、88689012。
校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