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经研究决定:
颜伟同志任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秋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覃智勇同志任旅游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兴云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熊曙初同志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聂智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试用期均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湖南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