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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普招学生学杂费收费标准公示(2011年)
发表时间:2014-10-30 17:27 点击次数:
金额单位:元     
收费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学费
文、史
哲、理类
经、法
教、管类
工科类 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动画 美术 广告 编辑出版学
2008—2011级专业学费 300 600 700 6200 5200 3200 3200 15000
2008—2011级学分学费 70/学分 70/学分 70/学分 70/学分 70/学分 70/学分 70/学分
住宿费 3、4、5栋800元;6、7、8栋1000元;9、10栋1200元;11、12栋1000元;培训楼1200元; 咸嘉校区1200元。
新生一次性代收费 军训服装费65元;体检费45元;户迁费:6元。
[附注]
   一、收费文件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湘价费[2006]65号;湘价费[2006]95号;湘价费[2007]92号;湘价教[2008]106号、148号;湘价教[2009]56号;湘价教[2009]66号;湘价教[2010]102号;省教育厅《关于确定普通高校招生热门专业》的通知等。
   二、专业学科分类:
    1、文史哲理类:英语、汉语言文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社会工作等。      
    2、经法教管类:经济学、电子商务、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法学、统计学、保险、公共事业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
    3、工科体育类: 电子信息科学、信息管理与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软件工程等。
        4、艺术类:动画、艺术设计、广告学等。
        5、新闻传播类:编辑出版学。
   三、列入本校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在表列的基础上上浮30%。
   四、学生用书籍课本按实收取,学年终了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五、本校按自愿有偿原则,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
   六、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七、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
   八、本校在湖南省物价局取得的《收费许可证》号为湘JS-0016,有效期到2012年。
   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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