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制定本指南。
湖南工商大学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湖南工商大学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湖南工商大学信息公开目录》,有关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湖南工商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s://xxgk.hutb.edu.cn/p244/index.html)查阅。
(二)公开形式
湖南工商大学主要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校内各单位网站,学校校报、年鉴,学校相关会议、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湖南工商大学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湖南工商大学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湖南工商大学党政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邮编:410205
咨询电话:0731-88688050,电子邮箱:dzb@hutb.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学校规定的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湖南工商大学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湖南工商大学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校不直接受理以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学校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申请人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对于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信息的单位,将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联系方式;对于属于本校不予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对于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湖南省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不予公开
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予公开。
四、已经移交档案馆的信息公开工作,依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通讯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邮编:410205
投诉电话:0731-88689012